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概述
(一)实施背景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教书育人的能力亟待增强。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考核、评价纳入师资队伍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体系。非教师系列的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育人职责,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 员: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
职 能: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决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
2.制定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
3.选树师德师风典型,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培育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师德师风监督委员会
组 长:学校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学校纪委委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职 能:
1.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纪委日常监督,对各部门、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
2.推动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1.建立新进教师岗前师德专题培训和日常师德教育体系,引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将集中学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师德专题研讨和师德先进典型引领等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教师师德教育实践基地,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制定师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面向全体教师至少开展1次师德专题教育、1次师德教育实践、1次师德警示教育,全年师德教育不少于12学时。(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单位)
2.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典型案例,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严格遵守道德高线、纪律底线、法律红线。(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3.丰富师德教育资源。加强校际交流合作,开发一批教育家精神和师德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学校通过党校轮训、专题报告会、辅导讲座、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载体,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建设的要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各二级单位)
(二)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4.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5.健全师德师风楷模宣传制度。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师德典型人物,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激发教师的职业神圣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以榜样的力量来鼓舞人、教育人。每年9月在全校开展师德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6.重视教师荣休。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在教师节期间、春节前夕等时间段,为退休教师举行欢送仪式,强化教师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三)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7.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纳入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教育督导、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等挂钩,树立重德立德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8.师德考核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教师在年终述职时必须报告师德表现情况。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师德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各二级单位)
9.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至少24个月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报科研和人才项目、不得推优评先,并视情节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专家推荐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研究院、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四)建立师德监督和失范行为惩处机制
10.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各单位、各部门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教育不到位、监管调查不力或隐瞒不报、拖延处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走过场或因问题查处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11.深入开展监督评估。学校通过专项检查,实现对院(系)和二级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指导的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强化督促整改,通过“回头看”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问效。(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12.严肃失范行为惩处。把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失范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及时发布权威声音有效回应社会关注。对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质量监督控制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13.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单位)
(五)建立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14.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保障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对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并构成犯罪的,应支持或代表教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同机制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常性组织教师座谈和谈心谈话,落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建设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对师德建设不作为、师德问题突出的二级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全面落实对接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工团协调配合、全校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配套
深化政策研究,立足体制机制创新,修订完善考核评价、表彰奖励、失范惩处等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强化资金支持,围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培训、表彰奖励、常态化宣传教育等设置专项预算。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