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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依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川建院[2020]238 号),现将 2022 级新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转专业的对象

2022 级三年制学生(不含高职扩招生源)。

二、基本原则:

(一)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转到一个专业。以下情形,不得转专业:

1、单招录取、对口高职、深度贫困、藏区(1+2)、藏区9+3、预科直升、现代学徒制试点班、“3+2” 五年贯通培养招生等特殊招生方式或定向需求录取的学生;

2、已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3、文科考生申请转入到只招生理科生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到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到艺术类专业;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或试读、退学者;

6、跨学制转专业;

7、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正考(含缓考完成考试后)成绩(不含加分)4门及以上不合格课程者。

(二) 以下专业不接受转入

1、城乡规划(藏区1+2)专业及铁道工程技术专业的铁工班。

2、综合考虑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职教本科创建要求,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化土建类人才需求,严格控制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含方向)普通类和工程造价专业(含方向)两个专业的办学规模,故以上两个专业(含方向)普通类不接受转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澳合作办学)和工程造价专业(中英合作办学)允许转入一定数量学生

(三)双高实验班

在大二上期结束后,按相关办法,在专业群内各专业申请转专业。

三、各专业允许转出转入人数及排序规则

1、某专业转出的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0%(申请转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占转出指标),当申请比例超过 10%时,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允许转出学生名单;

2、某专业允许转入的人数,依据教学资源容量等因素确定。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大于某专业可接受转入的人数,所有申请者按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如果学生学分绩点相同,则以学生的高考分数高低来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名单。

四、 转专业办理时间、流程及审批程序

1、校历第1周,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

2、校历第4周,学生到印刷厂领取并填写《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表格领取地点,德阳校区:学院印刷厂;成都校区:A109;

3、校历第4周周五18:00前,申请转专业学生持本表到学生所在院系请系部领导在“转出系意见”签字后;德阳校区转专业学生将申请表交B105阳老师处,成都校区转专业学生将申请交E106计老师处,并现场签字确认;  

4、校历第6周,教务处依据规定审核学生资格,确定通过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5 天;

5、校历第7周,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通知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本次专业调整。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它费用;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原专业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已获得学分)与转入专业有对应的,经转入系和教务处确认后有效。对尚未修读或未获得学分的,学生本人须随转入专业低年级学生自行补修相应课程并获得学分;

4、请教学单位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川建院[2020]238 号)和本通知,做好 2022 级新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附件1、 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表

附件2、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级新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