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安全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教育、排查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学校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风险事故能力,确保校园治安、交通、消防、食品、财产、健康等安全,严防校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实抓细安全工作
1.抓好校园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开学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排查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实验实训设备等。针对设施设备重新启用、启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加强排查治理,特别对水、电、气等设施、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烘缸等)要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人启动启用、排查隐患,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及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明确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
3.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要认真组织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载体,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食品安全、财产安全、人生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传染病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警惕电信诈骗,提醒学生需遵循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
4.加强校园危化物品管理。开学期间,涉及危化物品使用的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对危化物品实验室、储存危化物品仓库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危化物品是否存在气体泄露、破损、遗失等进行清点,做好实验室和仓库通风排气,坚决杜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物品管理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三、强化预防,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采取管理单位监督与责任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是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等。
牵头部门:保卫处、成都校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后勤基建处、学生处、各教学系(院)、图书馆
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对责任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制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健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等。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相关教学系(院)
3.校园各类安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类安防器材装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操作技能是否熟练,安全操作人员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到位进行安全检测作业等。
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成都校区管委会
4.落实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对校内通行车辆进行备案和监管,是否开展公务车辆隐患排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校园车辆管控措施,限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等。
牵头部门:党政办、保卫处、成都校区管委会
5.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证营业,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库存或售卖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情况,食品卫生监管制度是否落实等。
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国资处
6.落实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开展专项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做好学生管制刀具及玩具枪支(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清缴工作,要对学生寝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缴的违规物品及时交到各教学系(院)自行保管。
牵头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责任部门:各教学系(院)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所属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教育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于3月13日下班前以电子档的形式上报送至保卫处林永兵老师处。
保 卫 处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