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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日期:2025-04-01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假期前的相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区域安全检查

1.办公及教学区域:各单位、各部门须在放假前对所属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门窗关闭、电源切断(包括空调、电脑、饮水机等设备),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文件资料。

2.实验实训场所:相关单位须严格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气瓶等存放情况,确保设备断电、危化品入柜上锁,落实防火、防爆、防盗措施。

3.公共区域: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需对图书馆、宿舍、食堂、配电房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电路管线、燃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1.出行安全。倡导师生合理规划行程,乘坐正规交通工具,遵守交通规则,关注天气变化,避免前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2.文明祭祀。严格遵守各地祭祀场所管理规定,严禁在校园、山林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避免引发火灾。

三、假期值班与应急管理

各单位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如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留校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