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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取得毕业证学生需进行学籍清理第二批名单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川建院〔2020〕10号)规定:“标准学制为两年的年限为1.5-4.5年;标准学制为三年的学习年限为2.5-6年。”(从入学年开始计)。学校拟对已达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现有尼杜小龙等同学已达到或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名单详见附件),请已达到或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同学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学校将学校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电话:0838-2655099